会员风采 | 菏泽市光大拍卖有限公司简介

 

菏泽市光大拍卖有限公司一直秉承“诚信立业,和谐发展”的经营理念,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实信用”的拍卖原则,发扬“诚信、创新、严谨、科学、敬业高效”的企业精神,竭诚为司法、行政执法部门、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服务。公司经营规范,操作严谨,具有一套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经营管理制度,同时维护了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公司有固定的办公场所,规范的规章制度,业务操作具有较多理论和实践经验,知识层次和业务素质较高,在发展中已与有关职能及业务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,使得各项业务顺利进行。

 

 

公司宗旨:

本着客户第一、信誉第一的原则,以诚实信用,服务至上为立司之本,达到委托人、竞买人双赢。

 

 

经营范围:

1、人民法院委托的强制执行资产拍卖;2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的国有资产拍卖;3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的土地使用权、探矿权、采矿权的拍卖;4、银行委托的不良资产拍卖;5、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资产的委托拍卖;6、书法绘画及瓷杂等艺术品拍卖。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,是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成立,在山东省工商局登记注册,由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综合性拍卖机构。我公司具有山东省人民政府“指定公物拍卖资格”;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机构;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;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员单位;同时拥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认定的“AA级拍卖资质”。

 

 

员工结构:

公司本着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,唯才是用,广纳贤才。公司在册员工均为大专以上学历,现有员工15名,其中,国家注册拍卖师1名,招拍挂主持人2名,艺术品鉴定师1名,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3名,具有从业人员资格证者8名。员工配置年龄、知识、资历结构合理,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操作能力。同时,我公司还聘请了多位文物鉴定师等组成专家顾问团,为艺术品拍卖项目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提供咨询与指导。

 

 

管理模式:

公司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的规定,设有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,形成了相互制约、相互监督的机制,公司实施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,下设办公室、财务部、综合业务部、机动车拍卖部、土地矿产部、金融不良资产拍卖部、房地产部、艺术品部等。

 

 

发展思路:

在今后发展中,公司将顺应国内外拍卖行业发展趋势,实现经营规模化、发展多元化,以国有土地使用权、采矿权拍卖及资产处置、变现为主导,进一步拓展艺术品市场,继续走高效、优质的服务路线,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;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完善管理机制,开拓创新,与时俱进,取长补短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以良好的信誉赢得客户。我公司始终将服务质量视为生命,恪守“服务第一,客户至上”的经营理念,为繁荣与发展我国拍卖市场贡献一份力量。